警告标志是道路交通标志中六种主标志之一,是用以警告道路使用注意道路、交通的标志。虽然从传递信息的强制性程度上分,警告标志属于非必须遵守标志,但其对道路使用者提前告知信息的作用不容小觑。本文从道路交通管理需求和警告标志设置要求角度,对《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以下简称“国标新版”)中警告标志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
一、警告标志分类及设置要求
本次修订后,警告标志共有45种47块(其中,铁路道口标志有4块)不同内容的标志,基本包含了道路上需要提醒驾驶人注意的可能难以发现的情形。这45种警告标志大致可分为以下7类:
1.注意道路平面交叉的警告标志:交叉路口标志、注意信号灯标志、铁路道口标志,共3种。
2.注意道路平面线形变化的警告标志:急弯路标志、反向弯路标志、连续弯路标志、注意车道数变少标志、线形诱导标,共5种。
3.注意道路纵向线形变化的警告标志:陡坡标志、连续下坡标志、驼峰桥标志,共3种。
4.注意道路变窄的警告标志:窄路标志、窄桥标志,共2种。
5.注意交通流影响的警告标志:双向交通标志、注意潮汐车道标志、注意保持车距标志、注意合流标志、注意前方车辆排队标志,共5种。
6.注意相关危险情形的警告标志:共24种。一是与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和动物出没相关的,共7种。二是与道路及环境相关的,共17种。
7.注意与安全管理措施相关的警告标志:建议速度标志、避险车道标志,共2种。
“国标新版”调整了警告标志的含义,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以下简称“国标旧版”)中警告标志“警告车辆驾驶人、行人前方有危险,道路使用者需谨慎行动”的含义,调整为“警告车辆驾驶人应注意前方有难以发现的情况、需减速慢行或采取其他安全行动的情况”的含义。
在设置要求方面,“国标新版”规定了除本文件规定以外的情况需要设置警告标志时,除了执行GB5768.1规定的程序之外,应遵守以下一般原则:1.符合本文件第4章的规定;2.标志内容尽量采用图形方式,并用辅助标志以文字说明;3.采用文字方式的警告标志为黄底、黑边、黑文字,形状为三角形或矩形。该规定主要针对高速公路、山区公路特殊路况,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需要设置警告前方路况复杂危险、驾驶人需要减速慢行、谨慎驾驶,而本文件中又没有相应内容的标志时,提供了设置程序和方法。
另外,在45种警告标志中,“国标新版”对7种警告标志所对应的道路交通情形明确了“应设置”相对应的警告标志的规定,包括“急弯路标志、反向弯路标志、连续弯路标志、连续下坡标志、铁路道口标志、避险车道标志、线形诱导标”,即明确规定了必须提前向道路使用者告知7种情形。所以,对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而言,应严格按照“国标新版”提出的设置场景和设置要求,应设尽设相关警告标志,提前告知车辆驾驶人相关路况信息,让驾驶人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行动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
“国标新版”警告标志的含义中,强调了驾驶人“难以发现”“需减速慢行或采取其他安全行动”的情形,因此,道路使用者看到警告标志后,必须采取相应的行动,包括减速慢行、鸣号、停车观察、停车让行等,以避免危险情况的发生。
二、新增部分
(一)增加了交叉路口标志图形显示实际道路交叉形式、线条粗细示意宽度的规定。“国标新版”7.2规定,交叉路口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有交叉路口,注意横向来车。被交路比当前道路窄时,可用图形中的线条粗细示意相交道路的宽度。此次修订,共增加了6种交叉口形状的警告标志示例。
图1 线条粗细示意相交道路宽度的交叉路口标志示例
我国公路里程长,沿线交叉口情况复杂多变,尤其是穿村过镇公路上的交叉口,存在相交道路狭窄、与主路存在高度差、主路车流速度快、缺少信号灯控制等情况,主路上车辆驾驶人较难发现前方交叉路口相交道路的车辆出入情况,相交道路车辆出入交叉口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夜间照明不良情况下,安全问题尤为突出。设置交叉口警告标志后,可提前告知(特别是主路上的)车辆驾驶人前方交叉口可能有车辆出入,应该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保行车安全。“国标新版”中规定,经评估,以下6种安全状况良好且设置了相应设施的情况,可不设交叉路口警告标志:1.视线良好,易于观察相交道路来车的平面交叉口;2.设有信号控制的平面交叉口;3.设有“停车让行”“减速让行”“路口预告和告知”等标志,并且这些标志很容易被看到的平面交叉口;4.相交道路的交通流互不干扰的平面交叉口;5.相交道路的任一道路的交通量小于50辆/h的平面交叉口;6.市区道路的限速值低于40km/h路段上的平面交叉口。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充分评估道路交叉口安全状况,对照标准的规定情形,在不满足上述标准规定条件的路口前“应设尽设”此标志,此工作也是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要求的有效措施之一。
(二)增加了注意残疾人标志荧光黄绿底色的规定。“国标新版”7.13规定,注意残疾人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残疾人。标志底色可采用荧光黄绿色。设在康复医院、残疾人学校等残疾人经常出入地点前适当位置。标准中对颜色含义的规定是,荧光黄绿表示与行人有关的警告。为加强对机动车的警示,强化对残疾人交通参与者的保护,“国标新版”增加了荧光黄绿度底色警告标志版面。
图2 注意残疾人标志示例
(三)增加了电动自行车标志、交通事故管理标志、注意积水标志。
1.“国标新版”7.15规定,电动自行车标志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谨慎驾驶,注意电动自行车,设在经常有电动自行车横穿、出入地点前适当位置。在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均超半数以上。造成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的原因,除了其行驶速度快以外,还与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有关。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配合指示标志中增加的电动自行车行驶标志和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的设置,在经常有电动自行车横穿道路、频繁出入的地点前适当位置设置此标志,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减速慢行,避免与突然出现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
图3 电动自行车标志示例
2.“国标新版”7.35规定,交通事故管理标志用以警告前方路段正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慢行、停车等候或绕道行驶。该标志为粉红色底或荧光粉红色底、黑文字,作为临时性标志设在进行交通事故管理的路段前适当位置。粉红色底和荧光粉红色底是“国标新版”新增加的标志颜色,而且仅用于新增加的“交通事故管理标志”,目的是突出对交通事故管理现场的醒目提示。交通事故处理现场有别于施工作业区等现场,现场情况复杂、救援人员和车辆众多,部分现场仍继续保持车辆通行状态,在保障道路畅通的情况下增加了现场管理难度,特别是交通事故现场发生“二次事故”后,会造成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增加并设置粉红色或荧光粉红色标志后,能更加清晰地提示路过交通事故现场的驾驶人注意安全、谨慎驾驶,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图4 交通事故管理标志示例
3.“国标新版”7.45规定,注意积水标志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注意前方路段积水。车行道路面标高的最低点为注意积水标志零点的基准点,设在下穿道路等雨天易积水的路段,车行道路面标高最低处附近的位置,可在注意积水标志的上方设置“注意积水”辅助标志。近年来,城市道路因暴雨积水导致车辆被淹事件时有发生。城市低洼地段、立交桥下等易积水路段,由于无法判断积水深度,驾驶人盲目涉水行车,造成车淹甚至人亡事故。为提醒驾驶人积水路段积水深度,确保雨天道路通行安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在道路低洼段、涵洞、立交桥下等易积水路段设置此标志,便于驾驶人观察道路低洼处积水深度,准确判断行车条件,避免盲目涉水行车,确保自身安全。
图5 注意积水标志示例
三、修改和删除部分
(一)修改了路面高突标志的名称。“国标新版”7.28将“国标旧版”中“路面高突标志”名称修改为“减速丘标志”,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注意前方路段设有减速丘,设在减速丘前适当位置。减速丘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主动设置的使道路产生高突的设施,目的是为了降低车辆行驶速度,保障道路行车安全。而在实践中发现,部分减速丘设置不规范,驾驶人在车辆行驶中难以发现前方的减速丘,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导致车辆因剧烈震动而造成车损人伤事故。因此,需在减速丘前适当位置设置此标志,提前告知驾驶人前方路面高突情况。
图6 不规范减速丘设置现状示例图
(二)修改了施工标志底色规定。“国标新版”7.34规定,施工标志用以警告前方道路施工,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该标志为橙色底或荧光橙色底、黑图形。标准中对颜色含义的规定是,橙色或荧光橙色表示因作业引起的道路或车道使用发生变化。在施工作业现场交通管理中,因道路宽度和线形等通行条件发生变化、施工隔离围挡等障碍物增多、施工车辆频繁出入等因素,会对道路交通正常通行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将施工标志底色调整为橙色或荧光橙色,目的是突出标志的警告作用,提醒驾驶人注意安全、谨慎驾驶。
图7 “国标新版”施工标志(左)和“国标旧版”(右)施工标志示例
(三)修改了注意保持车距标志的设置条件。“国标新版”7.38规定,注意保持车距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注意和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设在道路路侧干扰较少、行驶速度较高的路段前适当位置(“国标旧版”为“设在经常发生车辆追尾事故路段前适当位置”)。注意保持车距标志主要设置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路段中间位置,警告、提示驾驶人与前车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保障行车安全,不一定设在“经常发生车辆追尾事故路段”。此次修订后,使标志设置位置更加明确,操作性更强。
图8 注意保持车距标志示例
(四)修改了注意车道数变少标志的分类,由指路标志调整为警告标志。“国标新版”7.40将注意车道数变少标志的分类属性由“国标旧版”中的指路标志调整为警告标志。道路上车道减少,如不提前告知驾驶人,会导致车辆临近道路变窄而突然变道,影响后续车辆的正常行驶,诱发车辆追尾、侧向碰撞等交通事故。此次修订的目的是突出标志的警告与提示作用,让驾驶人提前做好变道准备,避免事故发生。
图9 注意车道减少标志设置示例
(五)修改了线形诱导标的分类。“国标新版”7.44,将线形诱导标的分类属性由“国标旧版”中的指路标志调整为警告标志。同时,对线形诱导标的设置高度和设置间距作了调整:“国标新版”7.44.11规定,线形诱导标的下缘至路面或路缘石的高度应不小于1.2m;7.44.3规定,根据路线转角、平曲线半径,确定曲线路段是否设置线形诱导标,路线转角大于7°、平曲线半径小的曲线路段宜设置线形诱导标志。线形诱导标应至少设置3块,第一块应设置在曲线起点前,设置间距见下表。
线形诱导标用以引导行车方向,提醒驾驶人注意前方线形变化,谨慎驾驶。设在弯道的外侧、环岛中心岛、视线不好的T形交叉口、中央隔离设施或渠化设施端部等处。此次修订的目的是突出线形诱导标的警告与提示作用,让驾驶人提前做好应对弯道等行车方向选择的准备,避免事故发生。
图10 线形诱导标设置示例
(六)删除了渡口标志、路面低洼标志、慢行标志、隧道开车灯标志、注意分离式道路标志。
本文刊发于《道路交通管理》杂志2022年第12期
本版编辑:赵曼
校审:李秀菊 李佳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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